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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交通院2020届毕业生党员同学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6-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你好!

首先,祝贺你顺利完成学业!祝愿你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为全面落实严格党员管理的规定,保证你能及时顺利准确地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现将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印发给你,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1.已落实就业去向(工作/升学)的毕业生党员,毕业时组织关系应转入到新单位的党组织;请你主动与拟转入单位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问清楚拟转入基层党组织全称(务必是系统中登记的全称)若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你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若你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含自费留学的),毕业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去向单位党组织在隶属湖南省委以内的党组织间转接的,由学院党委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转出,实现无纸化办理;请你在有效期内有效期30天到拟转入支部确认组织关系是否转接成功,防止组织关系“挂空”。对于个别省内单位如果不能实行无纸化办理的,可参照省外转接的形式,统计组织介绍信转移信息,由学院通过网络转接和纸质介绍信同时进行转接。

3.对于省外转接的同学来说,需要统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以及转往单位党组织信息,请按要求上报给支部你在拿到纸质组织关系介绍后,请检查姓名、转入组织名称、预备/正式、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有误。若有,请到学院党委(党总支)及时更正;若没有,请你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最长为90天及时到拟转入党组织报到并办理纸质和系统转接手续寄回回执(注:回执未寄回,将可能导致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缺失)。如在有效期内未完成接转手续,介绍信作废。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千万不要长期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回执揣在自己手里,这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甚至可能造成自动脱党(或预备党员无法按期转正)的严重后果,请大家务必注意

4.你一定要妥善保管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省外的)。如果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请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院党委重新办理。超过有效期提出补办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不予办理。

5.若你在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办理后,又因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或者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6个月内,提供原凭证,说明改变组织关系去向的原因,到学院党委退回原介绍信重新办理

6.毕业后,留在本单位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党员,或者研究生直博的党员,不需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但需要登记相关信息,以便进行支部内部调动和学院党委之间的调动,请各支部统计好留在本校读研/读博/工作的党员相关信息。

7.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中共中南大学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获得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毕业生党员,可以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并且办理保留党籍,停止组织生活手续,申请者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审批表附件3和附件4,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组织部登记备案。所在党支部负责对其进行联系和管理,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8.关于党员档案。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档案清好后,学院党委会单独装入档案袋,贴好封条,盖二级党组织章,然后放入人事档案;若党员拟转入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求党员档案单独寄送的,请根据拟转入党组织的相关要求,自行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请,报送党员档案邮寄信息。当你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后,请务必及时向党员档案转接的单位核实自己的档案(人事、党员档案)是否已经收到。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党委/党支部沟通。

衷心期待你乘着新时代的春风,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和祖国现代化建设,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你的奋斗中梦想成真!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委

                                                                   20206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