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毕业生: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5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长沙市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院2026年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如果同时符合多种困难类型条件,请尽量选择一种证明材料相对简便的类型申请。(2026年1月1日前答辩的研究生仍属于2025届毕业生,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要求
一次性求职补贴按“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复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的程序依次进行。个人申请通过“湘就业”平台自助申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一)个人申请
1.申请时间
我院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逾期未申请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符合要求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9月17日前向学院提交纸质《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系统下载),未按要求提供申请表的同学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2.申请步骤
(1)申请人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完成注册后获取个人登录账号,进入补贴申请页面。
(2)点击“立即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获取省内社保卡金融账户信息;若为省外社保卡,需手动填写银行卡信息并进行系统验证。若自动获取或验证失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并激活金融账户。
(3)系统根据申请人信息及所选申请类型,通过大数据进行资格校验。对通过系统校验的申请,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对未通过系统校验的申请,需根据申请类型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通过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确保完整、清晰、端正。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申请流程。
(4)线上提交申请后,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获取《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下载链接,按提示在PC端下载打印该表格,签字确认后交至交通楼312办公室。
(5)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查看审核状态,或留意系统发送的审核状态短信掌握审核进度。如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填写的信息有误,导致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法完成审核而被驳回,申请人需根据反馈意见,补充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充完善提交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3.证明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向学院提交《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接受学院初审核验。
注:此表为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申请栏需申请人手工在相应的序号前打√,仔细阅读学生申请、承诺栏中的内容,并签署申请、承诺人姓名和填报日期。
4.困难证明材料
申请人按申报要求将困难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并将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学院老师进行初审核验。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
提供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由低保金发放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金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金领取人的关系,及目前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如低保金领取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②2025年低保金发放凭证。低保金发放凭证是指《低保证》上2025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2025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第二类:零就业家庭
零就业家庭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非农业户籍及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登记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三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提供入学前户籍地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注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类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并加盖公章。
第四类:残疾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五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提供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包含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可在工行、建行、招行、中信银行等手机银行APP中下载。
第六类:特困人员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
学院依照毕业生在《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中勾选的毕业生困难类别,审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属于本院2026年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申请类型与证明材料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三)学校复审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通过省平台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会将未通过理由反馈给申请人;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核驳回并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全资料名称;资料齐全且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会审核通过。
(四)人社部门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的资料,通过省平台对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
(五)公示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信息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社保障部门同步将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金拨付流程。
(六)发放补贴资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
温馨提示:本科阶段已经获得过补贴的学生,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申报。申请人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又重复申领,或虚报冒领的,须责令退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有意愿申报的同学请及时加入qq群:105410095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