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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院关于召开2017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作者:    来源:交通院党委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取得实效。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召开2017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实际,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工作程序,引导党员严肃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强化党员教育为根基,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评议标准,规范评议程序,实事求是地对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纯洁组织,整顿队伍,进一步推动党支部以提高组织力为重点,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5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进行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注意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和党员的意见。

(三)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形成书面自评报告。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上,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此外,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摆问题;党员互评要讲原则、讲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五)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将此次评定等次作为今后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评定“优秀”等次党员人数不超过正式党员的20%,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或表彰;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学院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相关要求

(一)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要到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

(二)对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的党员,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要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和实际情况。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报学院党委灵活作出安排。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各党支部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对不合格表现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评定不合格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进行组织处置要做到实事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不得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四)在职教工党支部要在本学期放寒假前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学生和离退休党支部应在3月9日前完成。各党支部在3月9日前要将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名单、支部整改台账等材料书面报送学院党委(电子文档请发学院党建工作邮箱csujtydjsz@163.com)。

中共中南大学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