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副书记黄健陵为师生党员讲授专题党课
发布时间:2024-12-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1月27日,校党委副书记黄健陵以《进一步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管理、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和领导干部组织处理工作》为题,在交通楼513为师生党员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离退休处、铁道校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第一学生党支部等相关单位师生党员参加,党课由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袁世平主持。
黄健陵围绕《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三个文件进行解读,讲授专题党课。
首先,黄健陵对《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理办法》中组织处置的概念、三种处置形式、不予处置的情形、处置原则及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还谈到了受到组织处置的党员教育管理等问题,并强调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其次,围绕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文件要求,黄健陵从《意见》的内容和要求两个方面,介绍了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内容。他指出,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在流动党员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做到精准施策、有效管理、关心爱护、持续服务。
随后,黄健陵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其围绕组织处理工作的原则、《规定》适用范围、组织处理情形及程序等内容进行介绍,并指出作为高校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最后,围绕三个文件的相互关系和适用范围,黄健陵指出要认真理解文件的要求和内在逻辑,在执行贯彻中做好制度衔接,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参与的师生党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更加明细了党员的责任与义务,党员应该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提高纪律意识,立足本职工作,共同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审:蔡明旭 二审:张佳琪 三审:袁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