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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推荐备案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党支部每个学期的重点工作之一。推荐党的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管理,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的关键流程,现将推荐2023下半年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以及举办交通院第17期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发展对象的要求以及条件

发展对象的确定应该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师生评议、学习工作情况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会、服务师生的情况相结合。拟推荐为发展对象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思想上积极上进,入党动机端正,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已被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时间为准)满一年以上截止2023年9月,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满5年过期者,不能被推荐。

3.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内没有不及格科目且考察期近一年内没有挂科记录;各方面(如学业成绩、科学研究、学科竞赛、服务师生、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群众基础良好,在师生同学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推荐发展对象的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请党支部征求培养联系人、班级团支部、党小组、班导师、辅导员、研究生导师意见(针对研究生),由支部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推荐程序择优推荐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后,才能列为党的发展对象。

各支部在发展党员时,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考虑发展对象情况严格按照各支部推荐发展指标进行推荐。发展对象预审表中,按各方面综合的优秀程度排列候选人生在毕业离校出国、离境前三个月内不再推荐发展新党员。各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考察工作在报送学院党委备案前须认真核查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杜绝突击发展和突击补造材料,发现材料不实的,取消发展对象资格。请各支部严格把关。

三、推荐指标

博士党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研究生党支部推荐不超过2人、本科生党支部推荐不超过7人,支部提交材料时请按照推荐顺序排序支部发展对象不成熟,可不推荐

、工作要求

请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及《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流程详解》,并下载“2023年交通院发展对象情况简表、发展对象备案培训班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本支部发展对象的相关信息。各研究生支部下载《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导师意见征集表》(研究生),推荐发展对象时,及时征求导师意见,意见征集表经导师签字后放入发展对象档案袋。

请于2023年10622:00前将“XX支部发展对象情况简表按推荐排序”和“XX支部发展对象备案报名登记表按推荐排序请务必按照示例格式填写,确保信息准确。发至学院党建工作邮箱csujtydjsz@163.com表格纸质稿请支部书记和辅导员签名后于10月7日上午交到交通楼312

各位支部书记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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