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中南大学党校第37期交通院分党校第1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学院分党校2018年工作计划,中南大学党校第37期交通院第12期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定于2018年10月上旬开班,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要求
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经团支部推优,各党支部考察推荐,学院党委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
(一) 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和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先进分子,是师生、同学学习的榜样。
4、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热心服务群众,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六个月以上(截止2018年9月30日)以上的本科生、研究生和教职工。
6.学生成绩要求:2017-2018年度内无挂科(含全校性选修课等),本学期无重修课程,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二)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要求
1.推荐原则:按照“认真审查、分期分批、优者先推”的原则推荐培训对象。
2.推荐比例:
(1)本科生非毕业班学生可按在校生人数的15%以内的比例推荐;
(2)本科毕业班学生、研究生的推荐,根据本人入党态度、入党动机和群团组织推荐意见,由党支部讨论决定。
(3)对于手续不全或者党校结业证书(党校结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过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学院根据本人入党意愿,按照规定备案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其重新参加党校培训。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报学院分团委审批,由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最后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中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分党校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