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办公系统      新闻投稿     校友会     English
   
党群工作
分党校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分党校 > 正文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分党校关于举办第8期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    作者:    来源: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分党校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党支部每个学期的重点工作之一。推荐党的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管理,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的关键流程,现将推荐2019年下半年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以及举办交通院第8期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发展对象的要求以及条件

发展对象的确定应该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师生评议、学习工作情况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会、联系服务师生的情况相结合。拟推荐为发展对象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入党积极分子思想上积极上进,入党动机端正,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3. 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 在积极分子考察期内没有不及格科目且考察期近一年内没有挂科记录;各方面(如学业成绩、科学研究、学科竞赛、服务师生、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群众基础良好,在同学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推荐发展对象的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请党支部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班级)、党小组(团学组织)、辅导员、导师意见(针对研究生),由支部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推荐程序择优推荐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后,才能列为党的发展对象。

各支部在发展党员时,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考虑发展对象情况,在发展对象预审表中,按各方面综合的优秀高低程度排列候选人(最优放最前)。本科生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人数不超过7名,研究生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不超过3名。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三个月内不再发展新党员。各支部在报送学院党委备案预审前须认真核查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考察工作,杜绝突击发展和突击补造材料,发现材料不实的,取消发展对象资格。

三、工作要求

请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及《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流程详解》,并请在交通院学生党建工作群 (398729589)下载“2019年交通院发展对象情况简表、发展对象备案培训班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本支部发展对象的相关信息。

请于9月30日上午8点前将“XX支部发展对象情况简表”和XX支部发展对象备案报名登记表发至学院党建工作邮箱csujtydjsz@163.com,交通院分党校管理部汇总各支部推荐名单。同时将纸质版的两个表由支部书记签字后连同《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导师意见征集表》(研究生)打印,导师签署意见后,交学工办312韩艳老师处。各位支部书记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交流。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分党校

2019年9月20日